提问

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大律师网 2017-06-04    人已阅读
导读: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市《关于发展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天津市非上

  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市《关于发展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天津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按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是独立企业法人。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名称为 公司地址为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公司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五条 公司的股本金总额为 元,总股份为股,每股金额为×

  ×元人民币。

  第六条 本公司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首期以投资××元,折 股,占公司股本的 %。

  ××首期以投资××元,折 股,占公司股本的 %。

  ××首期以投资××元,折 股,占公司股本的 %。

  ……。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为公司股东。股东按其持有股份份额,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法人作为公司股东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权利,并出具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按其所持股份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依照公司章程、规则转让股份;

  3、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及会计报告,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或质询;

  4、当公司依照国家政策法律上市时可优先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

  5、按股份取得股利;

  6、公司终止清算时,按股份取得剩余财产;

  7、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第九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从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按认购股份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按持有股份对公司的亏损和债务承

  担有限责任;

  4、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发展;

  5、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四章 股权管理

  第十条 公司股权管理基本规则如下:

  1、公司依本章程制定股权管理规则,设立股权管理办公室,

  在董事长领导下,负责股权管理工作。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后即缴纳股金,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

  土地使用权抵作股金的,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各发起人股金缴足后,经法定验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