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提出专利本身就是合法的垄断,但是这种垄断不能越界,一旦越界,就应将其押送到反垄断的规制范围内。
美国的专利法自诞生起,就有反垄断法的规制,并且后来又出台了专为美国企业服务的337条款:对外国货物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干涉以打击竞争对手,客观上对进口产品构成贸易壁垒。
中国目前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同样有行政干涉,但遗憾的是,我们的行政权力在知识产权上大多数为外企所利用,这是一个扭曲的现象。
近年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得到很大发展,但规制它的法律是缺失的,也就是对专利权利人滥用权力,构成垄断和限制性的技术壁垒是没有法律可以约束的。
中国目前没有专门规制知识产权的法律,法律的出台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现实一点的做法是政府出台相应的配套行政法规。但令知识产权界人士担忧的是,目前地方政府的行政思维一直都是在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很少有限制知识产权滥用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