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赔偿依据

大律师网 2017-07-18    人已阅读
导读: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赔偿依据 司法实践中,涉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案件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

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赔偿依据

司法实践中,涉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案件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依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32条: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辅助器具费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辅助器具,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33条: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应当一次性给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