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的权利和义务】口吃患者的权利与义务宣言
口吃患者的权利与义务宣言发表于2000年,它是一项由口吃患者,职业临床医生以及学者共同完成的事业。它为给口吃患者建立一个更人道,更公平,更富于同情心的世界提供了框架。 在我们的社会中,谈话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人际交流方式。尽管有时书面语言能更有效的传达信息的内容,但是口语除了可传递信息之外,还表现了谈话者的意图,情绪,个性和领悟力。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在读过原著之后,仍然乐于参加与作者的座谈会;也是为什么上千万美元都被用于发展自动声音识别系统和声象传媒工具。 然而不幸的是,谈话所提供的这扇交流的窗口却导致了人们对语言障碍者的一种典型的偏见,这种偏见所带来的困难远远超出了语言障碍本身。 一方面,口语被理所当然的认为是人们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语言形式;可是另一方面,它却使全世界上千万的口吃患者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据估计,在全世界60亿的人口中,将近1%,也就是说6千万的人都患有口吃。对于其中的许多人来说,日常的沟通是一项旷日持久的斗争。谈话对他们在人际关系,学术和职业方面的发展与成就所起的作用不是帮助,而言是阻碍。尽管我们对口吃的了解日益加深,对口吃的治疗也取得了进展,但是很多有语言障碍的人并没有得到他们所应得到的服务和支持。 这项权利与义务的宣言以从态度和行动上支持口吃患者为宗旨,为他们能完成自己所追求的事业,度过充实而又多姿多彩的人生提供依据和保证。它唤起听众和社会的双重责任,去为口吃患者创造一个能使他们充分发展和表现自己的追求和才华的天地;能让他们倡导社会对他们更好的理解,并且在将来成为整个社会中积极的一部分而共同努力。
口吃患者享有的有权利:
1. 在口吃或说话的流利程度上做出自己的选择。
2. 和他人进行语言沟通,不论他或她口吃程度的深浅。
3. 保持人格尊严并得到他人,公司,政府机关,组织,艺术和媒体的尊重。
4. 公开的得到有关口吃的,准确的相关资料。
5. 不论他或她口吃程度的深浅,都应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不受歧视。 6. 被完全的告知疗程安排,包括成功,失败的或者复发的可能性。
7. 根据他或她的特殊需要,顾虑和特性,得到受过口吃治疗及相关问题培训的专业人士的适当的治疗。
8. 选择和参加治疗,不参加治疗,或者改换疗法或医生,并且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的影响或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