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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许可合同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权利分别有哪些

大律师网 2017-09-17    人已阅读
导读: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作为让与人,许可受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人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专利许可合同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权利分别有哪些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作为让与人,许可受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人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专利许可合同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权利分别有哪些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许可合同转让方有什么权利

1.许可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交付与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技术指导。

2. 保证专利权的完整性,即所许可实施的专利权上不存在有为第三人设立的抵押权,没有强制实施许可情形,不存在其他专利权限制等;

转让方的权利

受让方应支付使用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应补交使费用而不补交的,必须停止实施专利;交还技术资料,并支付或赔偿损失;

二、专利许可合同受让方有什么权利

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实施专利,并不得许可合同约定第三方实施。否则,应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受让方的权利

1.转让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资料提供指导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返还使用并赔偿损失;

2.转让方应担保技术性达到约定标准,否则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支付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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