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长春市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试点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长春市市政公用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公用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试点工程监理
2.2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二道区吉盛1、3区,面积约40.7万㎡,共计50栋。
二标段:绿园区绿园新区,面积约24.6万㎡,共计66栋。宽城区新月小区、希望家园;面积约18.4万㎡,共计35栋。
三标段:南关区师大一教宿舍;面积约13.8万㎡,共计40栋。朝阳区西昌小区暖房子工程;面积约29.6万㎡,共计73栋。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4监理服务期: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10月30日,共151日历天;
2.5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房屋建筑监理甲级监理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近年监理过类似工程。
3.2人员要求:一标段要求房建7人、市政7人;二标段要求房建8人、市政7人;三标段要求房建8人、市政7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需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监理人员需持有省级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公司必须为本项目部准备专用交通工具一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5月3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到长春市建委建设工程监理窗口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3万元。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公用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3231号诺亚商务酒店9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