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日常工作中,秘书常常为领导撰写讲话稿,那么,该讲话稿的著作权属于秘书还是属于领导这是令不少人疑惑的问题。
事实上,大多数的讲话稿是由秘书所在单位主持,代表该单位的意志写成,而且由该单位承担责任的。
这时,该单位被视为作者,作品著作权属于单位。当然,还有些讲话稿是代表领导本人意志,由领导本人自行承担责任的,只是由秘书或其他人执笔。
这种情况下,如果稿件由领导本人审阅定稿,并以领导本人名义发表,那么,稿件的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