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杨先生在二手车市场购买了一辆丰田锐志,在办理保险时,发现该车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杨先生认为销售商隐瞒车辆事故信息,将销售商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山后法庭以欺诈为由判决销售商双倍返还杨先生购车款。
2008年4月,杨先生在北京中联市场以2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二手丰田锐志车,与他签订买卖合同的是城市旧机动车经纪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公司”)。该公司收取了全部车款后将车交给杨先生并协助其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杨先生到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办理汽车保险,却获知该车曾于2008年1月27日发生过重大车损事故,当时产生赔款约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