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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有期徒刑犯的减刑、假释由谁

大律师网 2018-02-20    人已阅读
导读:【有期徒刑的期限】浅谈有期徒刑犯的减刑、假释由谁提出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假释建议,应由其原刑罚执行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 提出减刑、假释建议书的执行机关和人民法院管辖权的确定,因罪犯判处刑种和执行场所不同

【有期徒刑的期限】浅谈有期徒刑犯的减刑、假释由谁提出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假释建议,应由其原刑罚执行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

提出减刑、假释建议书的执行机关和人民法院管辖权的确定,因罪犯判处刑种和执行场所不同而有不同,具体到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时为:减刑、假释建议书应由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所在地的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提出,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是否准予减刑、假释予以裁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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