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是如何召开的,其议事方式、议事程序和表决效力如何确定
答:董事会会议有关事项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1/3 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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