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发改[2007]785号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份转让的请示》(中再资产发〔2007〕16号)收悉。经审核,同意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1,980万股股份转让给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转让后,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共持有你公司12,000万股股份,占你公司总股本的60%。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
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此复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