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跨年度红冲增值税发票

大律师网 2018-05-12    人已阅读
导读:咨询描述:我单位于2007年6月销售产品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对方一直用各种理由拒付款项,经协商该批产品于2008年退回,发票联一并退回我单位,请问我单位是否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冲回。如果当时开具的是增值税
咨询描述:我单位于2007年6月销售产品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对方一直用各种理由拒付款项,经协商该批产品于2008年退回,发票联一并退回我单位,请问我单位是否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冲回。如果当时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是否允许开具红字发票应该办理那些

  咨询描述:我单位于2007年6月销售产品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对方一直用各种理由拒付款项,经协商该批产品于2008年退回,发票联一并退回我单位,请问我单位是否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冲回。如果当时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是否允许开具红字发票应该办理那些手续

  解答内容: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

  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规定: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因此,超过认证期专用发票,不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