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质押率】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一、风险管理
(一)本行近年来加强风险管理的措施
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本行一直致力于改善和加强风险管理水平,在过去几年中,本行在组织架构、内部制度、信息科技和考核体系建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
1、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架构,推进本行风险管理独立性和集中性的建设1999年,本行成立了高级管理层下设的贷款审批委员会,集中对贷款审批的管理;
2001年初,本行成立了资产保全部,集中管理全行的不良资产;
2002年,本行将事后复核中心(2006年更名为复核中心)从稽核部中分离出来,作为独立部门,对全行业务操作进行统一的事后监督和管理。2005年,本行在复核中心下增设了风险预警部和档案管理部,对全行风险预警和业务档案进行统一管理;
2001年底,本行成立了高级管理层下设的风险资产责任认定委员会(2006年更名为损失类资产责任认定委员会),对全行损失类资产实施责任认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003年,本行将原来的信贷管理部改组为风险管理部,专门从事全行风险控制的日常管理,监测、检查和防范本行的各类风险;
2003年,本行成立了高级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行各项风险管理政策的制订和实施的监控;
2004年底,本行从原来的公司业务部中分离出现在的授信管理部,专门从事全行信贷业务授信和审批的管理;
2005年初,本行设立了结算管理部,对全行的柜员、本外币资金清算、现金头寸调剂和库房、计算机业务系统的运行、综合业务系统的授权管理、公司业务放款出账等实行统一管理;
2005年,本行成立了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相应撤销了高级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
2005年8月,本行在复核中心下增设了对账部,负责银企综合对账;
2006年2月,本行成立了高级管理层下设的企业法人客户信用评级委员会,集中企业客户信用评级的管理;
2006年5月,本行成立了高级管理层下设的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全行资产负债和流动性的管理;
2006年9月,本行成立了高级管理层下设的新产品审批委员会,加强对新产品风险的识别和认定。
2、完善各项风险管理规章制度,推进本行风险管理制度化的建设
为了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本行制订并修改了一批关于授信管理的内部制度,主要包括:
为了加强对整个授信业务流程的管理,本行针对各个环节制订了《授信调查尽职办法》、《授信审查和审批尽职办法》、《授信业务审批官制度实施办法》、《授信业务审批权限》、《授信后管理尽职办法》、《损失类资产核销管理办法》、《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办法》、《抵押物评估办法》等一批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承兑业务的管理,本行制订了《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银行承兑汇票出账操作细则》、《银行承兑汇票交接操作流程》、《支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等内控制度,以确保承兑业务的开展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避免出现贸易背景不真实或以贷款资金作为保证金的情况;
为了加强对贷款的管理,本行在贷款五级分类的基础上,制订了《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对贷款进行十级分类,并模拟计提拨备,优化对贷款风险的评估;
为了加强对公司客户的管理,本行制订了《企业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为了强化员工风险意识,本行制订了《损失类信贷资产责任认定及追究办法》和《损失类非信贷资产责任认定及追究办法》;
为了完善市场风险管理,本行先后制订了《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和《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本行先后制订了《资产负债管理办法》、《流动性管理办法》和《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
3、加强并提高对风险管理的系统支持
本行于2004年6月起正式启用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用风险管理和授信审批的电子化。2005年5月起,本行启用了风险预警系统和事后复核系统,实现了对操作风险的事中和事后的电子化管理。2006年3月起,本行启用了路透资金交易风险控制系统,协助控制市场风险。
4、将风险管理纳入考核体系
为了更加有效的在全行范围贯彻各项风险管理的制度和理念,本行将风险管理的指标纳入全行的考核体系,主要包括:
(1)以RAROC 考核为中心,将利润与风险直接挂钩。
(2)不良贷款考核。对于新产生的上划资产保全部的不良贷款(请参见本节“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公司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授信后管理-贷款的分类”部分),在考核时全额扣减支行利润,并按相应比例扣减支行行长年薪。
(3)拨备考核。对表内外资产进行十级分类考核,按不同比例模拟计提准备金并体现在绩效考核中。
(4)支行流动性(存贷比)考核。对不同支行设定相应的存贷比指标,超出存贷比指标部分的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将按一定比例作为支行的扣减因素,但该部分贷款对应的准备金及各种税金均由支行自行承担。
(5)损失类资产责任追究。对形成损失类资产的责任人(包括调查人、审查人和审批人),将给予经济处罚和相关处分,包括:扣发各类工资、调离工作岗位、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直至移交司法机关等。请参见本节“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公司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损失类信贷资产的责任追究”部分。
(二)本行风险管理体系
下图反映了本行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
1、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职责主要包括:
承担对各类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风险;
负责审批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本行可以承受的风险水平;
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并定期获得关于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监控和评价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在风险管理工作方面最重要的三个委员会。
(1)风险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
对本行高级管理层在信用、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
对本行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
审查总体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测度方案,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或议案。
本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目前包括李多森、李如成、洪立峰、罗维开和孙泽群五名董事,现由独立董事李多森担任该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2)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核,从而对关联交易带来的风险进行控制,其职责主要包括:
负责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关联交易;
审核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并向董事会汇报;
收集、整理本行关联方名单、信息(由其下设在授信管理部的办公室负责完成);
检查、监督本行关联交易的控制情况,及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人执行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制度的情况,并向董事会汇报;
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本行关联方情况、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制度有效实施情况以及本行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规定的报告。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现由韩子荣、洪立峰和时利众三名董事组成,现由独立董事韩子荣担任主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3)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
负责检查本行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
检查本行风险及合规状况;
负责本行年度审计工作,并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出判断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查本行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审计委员会现由韩子荣、翁礼华、李多森三名独立董事和华侨银行提名的董事孙泽群组成,现由独立董事韩子荣担任主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2、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委员会
本行高级管理层负责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制订具体的操作规程,了解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保证本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合理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以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承担的各类风险。
行长下设企业法人客户信用评级审定委员会、贷款审批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损失类资产责任认定委员会和新产品审批委员会。
(1)企业法人客户信用评级审定委员会(“评级委员会”)
评级委员会是全行最高的企业法人客户信用评级结果审定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AA+ 级以上客户信用评级的最终审定以及对评级结果有异议的客户进行评判。
评级委员会由风险分管行长以及风险管理部、授信管理部、公司业务部、国际业务部的相关人员组成;设主任一人,由风险分管行长担任。
评级委员会会议应由不少于二分之一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参加会议的具有表决权的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贷款审批委员会
贷款审批委员会负责根据本行关于授信业务的有关授权规定,审议超越分管副行长审批权限的各类授信业务。贷款审批委员会的审批意见分为否决、同意和补充调查后另行上会三种。对于被否决的授信业务,相同条件下不得再次上会;对于同意的授信业务,需报行长审批。行长审阅贷款审批委员会的审批意见后,做出批准或否决的意见。此外,行长可以要求贷款审批委员会进行复审,但复审只能提出一次。
贷款审批委员会由授信管理部和风险管理部的相关人员组成;设主任一人,由风险分管行长担任。
贷款审批委员会会议应由不少于二分之一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参加会议的具有表决权的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制订本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政策与程序;制订全行的年度资产负债计划;定期监控资产负债运行情况,并根据需要对资产负债作出调整;负责流动性管理,包括建立流动性管理及分析、监测和预警机制,定期对流动性指标进行监控;
实行流动性缺口管理,对流动性缺口进行计量和分析,并对流动性缺口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合适的融资限额;建立对大额资金提供者稳定性评估制度;建立流动性管理的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等。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制订的目标和政策、资产负债重大事宜的决策必须报行长办公会议批准。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包括:行长、风险分管行长、资金分管行长、财务分管行长以及风险管理部、财务会计部、资金运营部、授信管理部的负责人;设主任一人,由行长担任,设副主任一人,由风险分管行长担任。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4)损失类资产责任认定委员会(“认定委员会”)
认定委员会负责全行损失类资产的责任认定。认定委员会根据该业务办理时的历史条件、经济环境及相关规定,以原始调查报告、审查和审批书、事后检查报告等客观事实以及当事人签署的意见作为认定依据,对责任作出认定。
认定委员会由下列成员组成:行长室成员一名,法律合规部、稽核部、财务会计部、资产保全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的负责人各一名,临时确定与认定事项无利害关系的一级支行行长三名;行长室成员为认定委员会主任。
认定委员会的责任认定决议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表决同意后,报行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最终作出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5)新产品审批委员会
新产品审批委员会负责从风险管理方面审批业务部门开发的新产品以及与新产品有关的政策、制度,以加强本行的新产品开发管理工作,防范在开发、推广和销售新产品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风险。
新产品审批委员会的委员包括:开发新产品的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授信管理部、财务会计部、结算管理部和科技部的负责人各一名;设主任一人,由新产品开发部门的分管行长担任。
新产品审批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作出的新产品核准决议,必须经与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总行与风险管理有关的部门
(1)风险管理部
本行的风险管理部是全行风险的日常管理机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制订并组织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办法;制订并组织实施各业务部门、各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监测资产质量的变化,分析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制订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对全行授信业务的五级分类予以认定;按照损失类资产责任认定及追究办法,提出对风险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负责全行抵押物评估、企业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授信后管理、监管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以及全行法律事务及合规工作等。此外,风险管理部还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评级委员会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办公室也设在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下设法律合规部,具体职责主要包括:负责全行的合规性工作,尤其是本行的规章制度、业务产品、操作流程、客户关系等方面的合规性;负责识别和报告本行的合规风险;实施损失类资产的责任认定及追究;负责全行的法律事务工作等。此外,认定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法律合规部。
(2)授信管理部
授信管理部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制订全行授信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全行授信业务政策和风险防范指引,对支行开展授信业务情况实施指导;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授信等相关业务的审查和审批等。此外,授信管理部还负责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贷款审批委员会的办公室也设在授信管理部。
授信管理部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和高级四个等级的授信业务审批官,审批官的等级根据工作年限、以往业绩、工作态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由高级管理层确定,高级审批官实行聘任制,其他三级审批官须通过考试并经过总行统一的授信业务审批官资格认定,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审批官按照行业划分并兼顾地域和支行管辖的原则,在各自的审批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审批,超越单人审批权限的,可以通过两人权限相加或三人权限相加的方法满足权限的要求,并由其中等级最高的审批官进行审批。
(3)资产保全部
资产保全部是全行固定资产和不良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机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负责全行不良资产的集中管理,主要是对不良资产的调查、催收以及纠纷案件的处理;负责全行不良资产核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负责全行抵债资产的抵入、管理、处置、出租;负责全行房屋建筑物的购入、管理、出租、出售和保险工作等。
(4)复核中心
复核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对全行业务操作的合规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的事后监督;建立完善业务操作预警系统,实施事中监督,对异常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负责全行信贷资料的集中管理和有效性、完整性的审核;负责会计档案资料集中保管;实施银企综合对账工作等。
复核中心下设业务检查部、风险预警部、档案管理部和对账部。
业务检查部负责对全行前台业务办理的合规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复核,督促支行对指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等。
风险预警部负责对支行的交易设置预警规则,检测高频、高额、可疑和异动等业务;
对重大的异常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对预警数据记录的风险交易进行统计分析等。
档案管理部负责全行信贷客户档案的管理工作等。
对账部负责实施银企综合对账工作;与企业进行定期对账;对银企对账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等。
(5)结算管理部
结算管理部的具体职责包括:负责全行柜员统一管理;负责全行本外币资金清算;负责全行现金头寸调剂和库房管理;负责全行计算机业务系统的运行;负责全行会计综合业务系统的授权管理;负责全行授信业务的统一出账等。此外,反洗钱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结算管理部。
结算管理部下设柜员管理中心、放款中心、授权中心、清算中心、库房中心、运行中心六大中心。
柜员管理中心负责全行柜员的统一管理、考核、分配、检查和培训等。
放款中心负责法人账户透支额度、流动资金循环贷款额度、公司业务项下的本外币贷款、代理他行/本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国内保函、贷款承诺(意向)书、非额度项下个人授信业务、个人授信额度以及国际业务进口类授信额度的集中审核和统一出账,并进行账务处理等。
授权中心负责全行有关业务的授权管理,主要包括大额资金划转以及其他特殊交易的授权等。
清算中心负责系统内外的本外币资金清算和账务核对;全国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的资金清算;全国大额现代化支付系统的资金清算;受理客户提交的网上银行电子交易指令以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查询、查复工作等。
库房中心负责总行中心库房的安全管理,全行现金头寸余缺调剂,全行重要空白凭证、有价证券的管理等。
运行中心负责全行计算机业务系统的运行,系统批处理及各类参数的设置与维护等。
(6)稽核部
稽核部是全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向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
稽核部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制订全行稽核的年度计划;检查各部门、各支行执行国家的金融政策、法律法规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对全行各项业务、财务收支和账务核算进行现场稽核和非现场稽核,并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对总行各部门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进行检查和评价;对强制休假的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履责稽核;对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和重要岗位的离岗审计等。
4、一级支行业务管理部
一级支行设业务管理部作为支行的风险管理部门,对一级支行行长负责,并与风险管理部、授信管理部、资产保全部和复核中心保持工作上的联系关系。业务管理部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落实总行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对各类授信业务尽职审查、授信后管理工作的检查,对本行表内外业务风险分类的审查等。
(三)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客户(或者交易对象)可能无法或者不愿意履行对本行按约定负有的义务的风险。
本行贷款审查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信贷政策制订;授信前尽职调查;
客户信用评级(或测分);担保评估;贷款审查和审批;放款;授信后管理;不良贷款管理;
追究损失类信贷资产责任人的责任。
本节将按照上述内容来介绍本行信用风险的基本控制流程。
本行对表内授信业务和表外授信业务采取相同的信用风险控制流程。
1、信贷政策
本行的所有信贷业务都必须在授信业务指导意见的指导下开展。每年年初,授信管理部拟订本年度的授信业务指导意见,交行长办公会议讨论并通过。授信业务指导意见的内容包括贷款分布目标、存量客户调整与新拓展客户准入原则、大额授信集中度控制目标、主要授信品种、主要客户选择与行业投向政策等。制订授信业务指导意见时,本行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对本年经济形势的判断、本行的总体信贷资产目标、同行授信业务政策以及本行的财务状况等。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等重大事件,本行会及时对授信业务指导意见进行调整。
2、公司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
中小型企业是本行公司业务的目标客户,在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贷款审查程序的制定过程中,本行重点考虑了中小型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本行在制定信贷政策时,明确了中小型企业授信主体的选择和行业投向以及存量客户的调整和新客户的准入原则,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客户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
本行对中小型企业的授信品种有明确的规定,为控制中小型企业贷款的风险,本行在强调企业经营现金流和第一还款来源的同时,一般会要求企业提供适当的担保,主要是抵质押品,作为第二还款来源。除少量优质客户外,本行一般不提供信用贷款;
本行在授信业务审查审批管理中,强调专业化审批,根据客户结构分行业进行审批;本行培养或聘用了一批了解行业经营特点、熟悉行业经营风险的贷款审批官,提高了审查审批过程中行业风险识别和行业风险管理能力。
本行在授信审查审批中,对不同规模的企业采取不同的措施。例如,对于小型企业申请办理一定金额以下的抵押贷款,如果能够全部以房地产抵押且抵押额充足,本行一级支行即可审批。
本行相信,本行目前的风险管理体系符合银监会制定的对中小型企业贷款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且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行中小型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比率仅为0.37%。
(1)授信前调查
公司信贷业务的授信前调查实行双人调查和双人核保制度,一般由支行的主办调查人员(一般为客户经理)和协办人员(如支行的公司业务部经理或二级支行行长)负责;对于大额单户贷款或中长期项目贷款,总行公司业务部会派遣调查人员对客户进行独立调查。
本行要求调查人员回避对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法人进行调查。授信前对客户的调查和客户资料的验证包括实地调查和间接调查;本行认为必要时,还会通过外部征信机构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授信前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了解客户合法经营的基本资料、股东及管理人员、所处行业及发展前景、业务等客户基本情况;了解贷款的用途及还款来源;研究客户的财务报表,分析客户的现金流(如果本行认为财务数据不能完整反映客户的财务情况,还会根据不同情况要求客户提供更多的财务证明资料,例如纳税凭证、缴纳水电费的收据等);了解客户和管理人员的诚信度和道德水准、客户的偿债记录和履约能力等信誉情况;对客户提供的担保进行调查;调查相关授信业务是否符合本行的授信政策等。
授信前调查完成后,调查人员须撰写调查报告,作为授信决策的主要依据之一。主办人员和协办人员对授信前调查的结论承担同等责任。
(2)企业法人客户信用评级
本行建立十级企业法人客户的信用评级系统,对客户实施内部信用等级评定。本行根据客户的生产经营规模、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管理水平、净现金流量、偿债能力、对本行的业务发展的价值以及信誉状况等因素,将客户信用从高到低分为 AAA 级、AA+ 级、AA级、AA 级、A+级、A 级、A-级、BBB 级、BB 级和B 级10个等级。
原则上,本行要求对所有在本行有授信敞口余额的客户进行定期评级,有效期一年;对于新客户,本行要求在与之发生信贷关系之前,应当对其进行评级;如客户发生了重大变化足以影响其还款能力及评级结果时,本行要求对客户进行重新评级,有效期至下一次全面定期评级之时。
评级委员会主要负责 AA+ 级以上客户的最终审定以及对评级结果有异议的客户进行评判;风险管理部负责A-级(含)以上客户的审查和审定;一级支行负责BBB 级(含)以下客户的审查和审定。原则上,本行将终止与BB 级以下的现有客户的信贷关系,允许与A 级以上的目标客户建立信贷关系。
(3)担保评估
除了少量特别优质的客户外(一般为AA+ 级以上),本行一般会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的担保,担保的形式主要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本行建立了内部评估制度对担保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可以担保的价值。
● 抵押品和质押品的评估
本行要求经办人员在办理抵质押担保时,优先考虑价值相对稳定、变现能力较强的抵质押物;对不易保管、不易变现或价值波动较大的抵质押物持谨慎态度或不予接受。
对于大额单项房地产抵押物价值的确定,必须经风险管理部的内部评估或经风险管理部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一级支行业务管理部负责小额单项房地产抵押物价值的审查。
经评估确定的抵押物价值有效期限为一年,该有效期限是指评估报告出具日至相关授信业务的出账日,到期后须重新评估。
本行对不同类别的抵押品设定了不同的抵押率或质押率:
抵质押品 一般抵质押率 最高抵质押率
厂房、土地 60% 70%
商业用房和住宅房、存货 50% 70%
在建工程 50%
航空器、船舶、车辆等交通运输工具 50% 60%
机器、设备等其他动产 40% 50%
机械设备按揭业务中的机械设备 60%
动产 50% 70%
本行签发的定期存款单、外汇存单、外汇现汇 95% 100%
国债、银行承兑汇票 95% 100%
仓单、提单 50% 70%
公路收费权 60% 70%
● 保证人的评估
针对由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贷款,本行会参照主债务人所适用的程序和准则对保证人的财务状况、信贷记录和履行责任的能力进行评估。本行一般不接受内部信用等级评定低于BBB级企业提供的担保。
(4)授信审查和审批
本行授信审批权限分五个层次,即支行层面(包括业务管理部和一级支行行长)、授信管理部的各级授信业务审批官、风险分管行长、贷款审批委员会、行长。每笔业务均由业务管理部开始进行审查,并在权限内进行审批;超过该级审批人员权限的,应在履行审查义务并撰写书面审查报告后逐级上报,最终直至有审批权限的审批人员予以批准。经贷款审批委员会审批同意的业务须由行长最终批准。无论是否具有批准权限,上一级均可否决下一级呈报的业务。
各级授信审批人员须在本行授信政策的指导下,逐项审查授信材料是否完整、齐全,并对客户和保证人的基本情况、授信用途、财务因素、现金流量、非财务因素、担保、审查报告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尽职审查,不仅关注财务报表、抵押物,更关注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以及资金的安全,着重审查企业真实经营状况、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贷款用途,最后独立发表审批意见。
授信业务的上报、审查和审批全部通过本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和管理,系统自动控制各级审批人员的权限,一旦超过授权,审批员将无法予以批准。此外,对于由一级支行上报到各级审批官的业务,由审批官根据行业兼顾地域的划分原则,在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审查或审批。
授信业务获得批准后,风险管理部下设的法律合规部负责对授信业务中的各种非格式合同、业务协议、函件等授权文件进行审查。
对于集团客户,本行实行统一管理,由授信管理部统一负责集团客户授信的审查、核定、额度分配,统一授信对象原则上为集团公司或集团内核心企业。
授信限额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每年核定一次。在授信限额内开展授信业务,仍须按贷款审批流程对其风险状况进行调查、审查,按授信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及授信后管理。
此外,客户另行申请新贷款,必须经过本行的标准信贷审批流程审批。一般而言,借款人另行申请新贷款之前,必须偿还到期的本金及利息。本行通过严格的审批流程控制贷款展期,所有的贷款展期均要求逐笔审查审批。2006年底本行有余额的贷款展期共7户贷款客户的8笔贷款,余额共计6,422万元,全部为非不良贷款。
(5)放款
本行对公司贷款(除贴现与出口押汇业务)的放款及其他授信业务的出账实行集中管理,由结算管理部下设的放款中心统一负责。放款中心的出账员对授信项目客户的基本资料、授信业务资料的完整性、审批意见中提到的授信条件的落实情况、合同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等进行形式审查后,认为符合放款/出账规定的,按照放款/出账规则办理授信业务的放款/出账手续。
(6)授信后管理
授信后管理主要包括:授信后跟踪检查;风险预警机制;到期处理;贷款分类等。
本行授信后管理实行责任人负责制,客户的管户人(包括营销客户的二级支行行长、支行业务部经理、一级支行副行长)是本人营销客户授信后管理的主责任人。
支行业务部经理(二级支行行长)对本部门的客户授信后管理进行检查;一级支行行长检查、监督本支行的授信后管理工作;公司业务部对重点客户授信后管理进行监测检查;风险管理部对全行的授信后管理进行全面监测检查,并负责督促各业务部门的授信后管理工作;稽核部对授信后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稽核。
● 授信后跟踪检查
放款后,本行要求管户人对公司客户进行授信后检查,包括首次跟踪检查和日常检查,检查频率如下表:
不同情况的授信业务 检查频率
项目融资、新增业务和新客户首笔业务 业务发生后30天内,此
(低风险业务-风险敞口系数为零的业 后,项目融资还需至少
务、个人消费贷款贷款除外) 每三个月检查一次
小额且抵押足值或风险敞口为零的授信业务 到期前至少检查一次
其他正常类授信业务 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
异地授信业务 至少每三个月检查一次
出现逾期等风险预警信号 加大检查频率
关注类授信业务 至少每三个月检查一次
尚未上划的次级类授信业务 至少每一个月检查一次
上划的次级类以下(包括次级类)授信业务 资产保全部及时将催
收、诉讼等进展情况录
入信贷管理信息系统
对于集团客户,由公司业务部和一级支行负责授信后跟踪检查,重点监控:
授信资金流向,防止授信资金被挪作他用;
集团本部或主要企业出现的异常动态;
企业主要投资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诚信状况、管理能力及其对集团关联企业的影响;
关联方之间发生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行为,金额占企业对外采购或销售额10%以上;关联方之间一方出售资产占其总资产20%以上。
本行在授信后跟踪过程中,发现存在极个别的企业将流动资金贷款沉淀于长期项目的情况。对此,本行一般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如果客户符合本行中长期项目贷款的要求,则收回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改为配套与企业需求相一致的中长期项目贷款;(2)如果客户达不到本行中长期项目贷款的要求,则收回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并退出该客户。
就承兑汇票业务,立信对本行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全部承兑汇票进行核查,发现有两家企业各用一笔贷款作为承兑汇票保证金和押汇保证金,具体如下表:
客户 开票或押汇金额(元) 保证金金额
(元)
宁波市北仑区新矸电器电视配件厂 RMB1,000,000.00(承兑汇票) 500,000.00
莲香纺织品(宁波)有限公司 USD52,289.20(押汇) 415,800.00
================续上表=========================
客户 存款缺额(动用贷
款或贴现)(元)
宁波市北仑区新矸电器电视配件厂 450,082.46
莲香纺织品(宁波)有限公司 399,433.47
本行已采取措施,于2007年4月2日收回了对宁波市北仑区新矸电器电视配件厂的贷款61万元,收回了对莲香纺织品(宁波)有限公司的贷款40万元。
● 风险预警机制
本行建立了以预警信号为主要内容、以风险预警系统为技术支持的风险预警机制。预警信号由风险管理部制订和调整,并报行长办公会批准后实施。预警信号的内容主要包括与客户品质的有关情况、客户在银行账户变化情况、运营环境变化情况、客户管理层变化情况、贷款状况变化情况、履约能力等方面的内容。本行还针对客户挪用授信资金、擅自处理抵质押物、逃废银行债务、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况,规定了详细的应对措施。
授信后管理的责任人在发现预警信号时,通过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向风险管理部、授信管理部和审批人员通报,一般情况下,由一级支行负责采取应对措施,并向风险管理部和总行的公司业务部报告,风险管理部和公司业务部可以对应对措施提出指导意见。
● 到期处理
原则上,本行要求,贷款到期前10天,采取书面或其他有效方式及时通知客户;承兑、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到期前5日,若客户账户资金不足以还款的,通知客户将足额资金存入本行;如发生合同约定事项而导致贷款提前到期,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贷款提前到期的通知书,并办理相关还款手续;对于项目贷款,在项目竣工投产后,撰写后评价报告,并在贷款收回后15个工作日内向授信管理部提交贷款总结报告。
● 贷款的分类
本行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参考本行实际情况,按照贷款本金利息收回的可能性,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记录、还款意愿、贷款的担保、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和银行的信贷管理等因素,把贷款分为正常类(包括正常+、正常和正常-)、关注类(包括关注+、关注和关注-)、次级类(包括次级+和次级-)以及可疑类、损失类。该等十级贷款分类制度以量化的形式揭示了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有助于本行准确的预警贷款中隐藏的风险,发现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施多层次的风险监控和管理。同时,本行通过十级贷款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贷款提取不同比例的模拟贷款损失准备,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基于风险回报的考核。各类贷款的模拟贷款损失准备的提取比例分别为:
贷款风险类别 模拟贷款损失准备的提取比例
正常+ 0.5%
正常 1.0%
正常 1.5%
关注+ 2.0%
关注 2.5%
关注 3.0%
次级+ 25.0%
次级 30.0%
可疑 50.0%
损失 100.0%
贷款分类工作采取“贷时预分、定期认定,实时调整”的原则。在发起业务申请时,由管户人根据调查情况、结合本行的贷款分类标准进行手工预分类,此后,每一级审查人员都可以对该笔贷款的分类进行调整,直到由最后的审批人确定该笔贷款的分类。所有贷款,本行按季进行风险分类,分类工作通过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贷款十级分类模块自动进行,对所有系统分类结果的贷款以及一定金额以上的次级类、可疑类贷款和所有损失类贷款,由风险管理部或行长办公会议根据各自的权限进行最终认定。在授信业务或客户出现特殊事件时,本行将对相关贷款进行实时调整。
(7)关注类贷款的管理
对于被分为关注类的已发生贷款,本行会加强对客户的检查力度,要求管户人查明不利原因,并根据形成原因采取要求补充担保、停止发放新贷款等风险防范措施,同时提高授信后的日常检查频率,改为每三个月进行一次。
在年终考核时,将关注类贷款的比例作为对业务人员的重要考核因素之一,并根据十级贷款分类结果,通过对不同类别的关注类贷款按照相应比例提取模拟贷款损失准备,从而影响业务人员的业绩。
(8)不良贷款的管理
本行对不良贷款进行实时监控和跟踪检查,对最终确定为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的贷款,将上划总行,由资产保全部统一管理。
不良贷款上划后,资产保全部在管户人的协助下,首先进行必要的调查工作,包括:落实档案文本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核实债务人的欠款情况;到抵押物登记部门查询和实地查访或到担保企业落实情况;向有关部门了解查询借款人的资产状况;向工商部门查询借款人的注册情况等。
资产保全部根据调查结果,综合分析各方面的情况后,确定清收方案。清收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依据合同规定直接扣收债务人和保证人账户上的款项。
限时承诺清收:借款人答应还款的,资产保全部要求借款人签署书面的限时还款承诺书,要求借款人在一定时间内还清本金、利息和逾期利息。
共同处置抵押物:借款人答应还款但还款能力不足的,资产保全部与借款人协商一致后,协助借款人处理抵押物,以抵偿本金、利息和逾期利息。
承诺的财产优先偿还或追加有履约能力的有效担保:资产保全部要求借款人做出书面承诺,答应处理其特定财产获得的价值用于优先偿还不良贷款,或者要求借款人书面承诺其具有履约能力,例如在执行时其可以搬出抵押的房产等。
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并且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贷款核销
本行参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制订了《损失类资产核销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核销的范围。对于在本行《损失类资产核销管理办法》规定的核销范围内的不良贷款,资产保全部负责收集损失类资产的核销材料,并撰写核销报告,提交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对资产保全部提交的核销资料进行初审后提交行长办公会议讨论;行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确定是否提交董事会讨论;最后,财务会计部根据有关决议申报核销,并经税务部门批准核销。
(10)损失类信贷资产的责任追究
损失类信贷资产是指按照本行十级分类标准被确定为损失类的贷款、垫款本金和利息。
对于损失类信贷资产,负有责任的各级授信业务调查人员、审查人员以及审批人员可能受到扣发各类工资、调离工作岗位、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直至移交司法机关等处罚。
认定委员会根据该业务办理时的历史条件、经济环境及相关规定,以原始调查报告、审查和审批书、事后检查报告等客观事实以及当事人签署的意见,对责任人的责任进行认定。
责任人就损失类信贷资产承担的责任金额=实际损失额责任人的责任权重。责任权重的确定一般以责任人是否有故意或过失以及过失的大小程度为标准,最高为100%。
3、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流程
(1)授信前调查
个人客户申请贷款,须按照本行的要求填写贷款申请书(主要包括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和借款用途等)并提交相关资料。
本行收到申请后,由个人业务经理对个人的财产状况、信誉度、还款能力等进行授信前调查,获取自动测分系统要求的所有个人客户的资料,并提交给个贷操作员。
(2)贷款审查和审批
“白领通”和“个人VIP”的授信业务通过作为本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模块之一的自动测分系统进行审查和审批。完成授信前调查后,由个贷操作员将个人客户的基本信息和拟申请的贷款信息录入自动测分系统,自动测分系统根据既定的测分标准,对个人客户的信用级别进行测分,以测分结果作为是否批准授信的依据。测分标准一般包括个人客户的年龄、婚姻状况、身体状况、工作单位性质、工作年限、职称、编制、岗位性质、收入情况、家庭财产情况以及与本行的既往业务关系等。此外,根据测分结果,自动测分系统将个人客户的信用分为AAA 、AA 、A、BBB 和BB 五个级别,用于客户管理。
根据系统自动测分,个人客户的分值在最低标准分值以下的,由系统自动否决贷款;个人客户的分值在基本标准分值以上的,由系统自动批准贷款;个人客户的分值在最低标准分值和基本标准分值之间的,由一级支行行长再次进行审查,一级支行行长审查个人客户的资料后,在不知道第一次自动测分结果的前提下,决定是否对个人客户进行加分以及加多少分,一级支行行长将加分决定录入系统后,由系统自动测算个人客户的分值是否达到基本标准分值,如果达到,则自动批准贷款,如果没有达到,则自动否决贷款。
除“白领通”和“个人VIP”以外的个人信贷业务的审查和审批与公司业务相同,请参见本节“信用风险管理-公司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授信审查和审批”。如果个人贷款有担保的,担保的评估制度与公司业务的担保评估相同,请参见本节“信用风险管理-公司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担保评估”。
贷记卡业务的审查和审批采用中国银联数据公司的统一信用评分模型完成,评分模式与前述本行的自动测分系统类似。
(3)放款
个人贷款获得批准后,由个贷操作员办理个人客户的贷款法律手续,如签订合同等。个人非额度类贷款的放款与授信额度的出账,由总行结算管理部的放款中心统一进行;办理了“个人VIP”、“白领通”等贷款额度的客户,则可在本行各营业网点的柜面或网上银行办理提款。
(4)授信后管理
个人授信业务授信后管理包括账户监管、授信后检查、风险预警机制、到期处理、贷款分类、逾期催收等方面内容。
● 账户监管
本行要求个人业务经理和个贷操作员密切配合,监管客户资金账户往来、资金使用用途及资金流向情况,防止违反有关法规情况的产生。一旦在账户监管中发现问题,则由管户人对贷款的分类进行调整,并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分类采取进一步应对措施。
● 授信后检查
授信后检查通过本行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对于非循环授信额度的个人贷款,能够按期还款的,不进行专门的贷款定期检查;未按期还款的,实行逾期贷款催收。对于循环授信额度的个人授信客户,按照风险大小的不同,分别由个人业务经理或分管个人业务的一级支行副行长负责回访检查,回访至少每年一次。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经销商、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重点合作商,进行定期跟踪检查,定期跟踪检查至少每年一次。
本行要求在授信后检查中,个人业务经理和办理出账的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监管客户资金账户往来、资金使用用途及资金流向情况,防止违反有关法规情况的产生。按照宁波银监局《转发银监会 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 》的要求,本行稽核部于2007年2月15日至2007年3月20日通过逐户、逐笔跟踪的方式对2006年内发放、年底尚有贷款余额的个人客户贷款资金流向实施了专项检查。经检查发现,本行个人客户中有8户个人客户存在贷款资金流入股市现象,资金总额为174.9万元。本行立即要求相关支行进行了整改,并将8户个人客户的贷款全部收回。
● 风险预警机制
本行建立了个人授信业务的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客户资金账户信息、授信后检查、征信系统、职业变化、家庭变化、风险分类等方式及时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
个人业务风险预警的运行机制与公司业务基本相同。发现预警信号后,由一级支行负责采取应对措施,并向风险管理部和总行的个人业务部报告,风险管理部和个人业务部对应对措施提出指导意见。
● 到期处理
原则上,本行要求,贷款到期前10天内,个人业务经理应采取书面通知、手机短信或其他有效方式及时通知客户。如发生合同约定事项而导致贷款提前到期,应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贷款提前到期的通知书,并办理相关还款手续。
● 贷款的分类
个人贷款分类的管理与公司贷款基本相同。对于个人贷款,贷款逾期天数是影响贷款分类的重要指标,本行关注个人贷款利息逾期情况,将贷款本金没有逾期但有欠息作为调低风险类别的一个考虑因素。下表为目前本行规定的不同个人贷款类别的逾期时间:
逾期时间
贷款风险 个人按揭贷款 个人抵质押贷款 个人信用及保证贷款 贷记卡
类别 (违约次数) (除按揭贷款) (除按揭贷款)
正常+ 无 未逾期 未逾期 不超过30天
正常 无 未逾期 未逾期
正常 1次 逾期但无风险敞口 未逾期
关注+ 2次 不超过15天 不超过3天 超过30天但未
关注 3次 超过15天但未超过30 超过3天但未超过7 超过90天
天 天
关注 4次 超过30天但未超过45 超过7天但未超过15
天 天
次级+ 5次 超过45天但未超过90 超过15天但未超过 超过90天但未
天 45天 超过120天
次级 6次 超过90天但未超过180 超过45天但未超过
天 90天
可疑 7次(含) 超过180天但未超过 超过90天但未超过 超过120天但
以上 720天 360天 未超过180天
损失 无法收回 超过720天无法收回 超过360天无法收回 超过180天
● 逾期贷款催收
原则上,本行要求,如果分期付款的贷款逾期,个人业务经理在贷款逾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约见客户、发送催收通知书等方式,向借款人催收;但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的,上划到资产保全部,由资产保全部负责清收。
原则上,本行要求,一次性还本的贷款逾期的,个人业务经理在贷款逾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借款人催收;但对逾期15天以上的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逾期45天以上的抵质押贷款,原则上上划到资产保全部,由资产保全部负责清收。
个人贷款的不良贷款的处理、核销以及损失类信贷资产的责任追究等制度均与公司业务的相关制度相同。
4、信用风险管理的信息技术
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是本行贷款管理、风险监控和风险预警系统的基础,同时负责收集客户信息、贷款协议、风险分类和会计处理等资料,为信贷和相关分析提供主要的资料来源。
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包括贷款审批、客户信用评级、贷款十级分类、风险预警四个与风险管理密切相关的模块。请参见本招股书第六节“本行的业务-信息科技”。
本行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由风险管理部统一负责,并根据本行业务发展及管理要求提出开发或修改的需求,由科技部负责开发软件。
(四)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利率、汇率以及其他市场因素变动而引起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化,进而对未来收益或者未来现金流量可能造成潜在损失的风险。影响本行业务的市场风险主要类别有利率风险与汇率风险。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整体市场风险的管理,包括审议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程序、量化标准、风险限额等。高级管理层负责制订、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
风险管理部负责具体的市场风险管理工作,通过 Kondor+等系统,对本行的市场风险及风险限额等遵守情况进行中台监控,对发现的市场风险异常情况与违规情况及时进行报告与处理,以监控与管理市场风险。风险管理部还定期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高级管理层提交市场风险报告。
资金运营部根据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及批准的市场风险限额,进行前台资金交易。
本行将资产分为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进行管理。为交易目的或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可以自由交易的金融工具记入交易账户,其他则记入银行账户。本行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市场风险限额来管理和实施资金交易业务,风险管理部监控交易账户的市场风险及其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
1、利率风险管理
利率风险是利率水平的变动使银行财务状况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本行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利率敏感性资产和负债的到期日或者重新定价期限不相匹配,致使净利息收入受到利率水平变动的影响。
本行已开始采用量化的方法(如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及利率风险敏感度分析)来监控和管理资产和负债组合的整体利率风险。
本行现在主要通过调整资产和负债的到期日、设定市场风险限额等手段来管理利率风险。本行通过利率缺口分析,来评估本行在一定时期内到期或者需要重新定价的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两者的差额,进而为调整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到期日提供指引。同时,本行通过制定投资组合指引和授权限额,来控制和管理本行的利率风险。
针对利率市场化的趋势,本行正在提高分析金融市场利率变动的能力。本行目前采用Kondor+对交易账户与债券投资业务进行市值重估,监控与管理利率风险管理。
2、汇率风险管理
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本行自营业务和代客业务的资产负债币种错配和外币交易导致的货币头寸错配。为管理汇率风险,本行尽量使每个币种的借贷相互匹配,同时通过设定外汇敞口限额与止损限额来降低和控制汇率风险。本行每日监控汇率风险敞口,定期向高级管理层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汇率风险。本行目前采用 Kondor+对交易账户进行市值重估,监控和管理汇率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包括因无法履行还款责任,或者因无法及时和/或以合理的价格为本行资产组合变现提供资金所带来的风险。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与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战略有关的政策,这些政策由风险管理部、财务会计部、资金运营部、授信管理部、结算管理部、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以及各支行实施,并由风险管理部牵头和监控实施情况。本行已实施下列多项措施:
每年由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上年全行资产负债比例、结构及风险情况,确定全行总的资产负债比例和资产结构。
由风险管理部按月监测全行的资产负债比例和资产结构,并向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
如出现风险预警(如监控指标已达到触发比率),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措施。
设置了流动性指标、比率、触发比率,流动性指标包括流动性比例、核心负债比例、流动性缺口率、超额备付金比率、存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存款比例、同业拆入比例等流动性风险指标,并进行监控。
实行流动性缺口管理,对流动性缺口进行计量和分析,并对流动性缺口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合适的融资限额。
建立流动性管理的分析、监测、预警、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
建立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
本行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客户存款,为维持稳定的资金来源,本行还建立了定期对大额资金提供者进行稳定性评估的制度。本行亦可通过从同业间市场融入资金以解决短期流动性需求。此外,本行通过采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将支行的资金集中到总行统一管理和分配。
(六)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订与操作风险管理战略有关的政策,这些政策由全行各操作部门负责实施,并由风险管理部牵头和监控实施情况。
为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本行过去几年在如下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加强制度建设。本行制订了操作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基本建立了涵盖全行各层面的主要业务活动的控制政策和程序。
进一步完善操作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进一步集中本行操作风险的管理。本行实施了以防范操作风险为主的业务流程再造。请参见本节“本行风险管理体系”。
加强对业务、管理、基层营业网点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各个层面的相关操作风险进行检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强化对操作风险的监督评价、纠正和信息反馈、交流机制。本行按照平衡计分的考核要求,将内部控制纳入对部门、分支机构经营管理考核的范围,建立了对分支机构五个等级内部控制的评价体系,评级结果影响支行的综合经营管理评价,并作为支行行长以及分管副行长任职资格的依据。对于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必须根据要求进行整改,稽核部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建立独立的内部稽核体系。本行建立集中管理的独立稽核审计体系,直接向本行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汇报。
提高信息与沟通程序的通畅。确保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时了解业务信息、管理信息以及其他重要的操作风险信息,帮助所有员工了解相关信息、遵守涉及其责任和义务的政策和程序。
本行通过以下途径逐步实现对操作风险的控制:建立各管理层和操作层的授权和批准制度;界定不同部门的职责,分离存在有潜在利益冲突的职位,特别是对前中后台实行严格的职责分离;通过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新产品审批制度,实行新产品在审批前的操作风险评估和推广应用后的检查机制;建立关键职位的强制性轮换制度;实施集中财务、对账和风险预警制度;颁布员工行为准则,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行规章制度和对资产造成损失的员工进行严格的处罚和责任追究;由复核中心对本行各项业务办理过程中操作步骤的事后复查;由稽核部对各个部门、岗位和业务实施全面监控、检查和评价;建立各项危机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理方案。
在具体的操作风险控制上,本行通过以下途径实施对授信业务操作风险、存款及柜台业务操作风险、资金交易操作风险、财务核算操作风险、计算机系统操作风险的控制。
授信业务操作风险控制:通过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信贷审查和审批的统一分级授权;将全行的贷款全部集中到放款中心统一出账,取消支行的贷款出账权;将全行所有的公司和个人信贷资料由档案管理部整理、保管、归档。
柜面结算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由结算管理部对全行柜员进行垂直、扁平化的集中管理,主要包括:制订存款及柜面业务的操作实施细则,规范柜面人员的操作规范;
对超越网点主管的权限统一由授权中心进行集中授权,计算机自动控制;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跨网点、跨支行的轮岗制度;实时监控相关数据和信息等,发现业务运行中出现异常状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由复核中心对本行柜面业务办理过程中操作步骤的事后复查等。
资金业务操作风险控制:按权限等级和职责分离的原则,明确资金交易相关业务部门的权限和职责;前台交易严格执行交易权限及止损额规定,实行换人复核的原则;
采用较先进的资金业务前台交易系统、中台风险控制系统以及后台清算系统;由资金营运部、风险管理部、结算管理部分别履行前、中、后台的职能,建立交易前台、中台风险控制、后台资金清算严格分离、相互监督与制约的机制。
财务核算操作风险控制:将全行的财务核算集中由财务核算中心处理;建立明确的财务分级审批制度;实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后勤服务中心实行公开招投标办法。
计算机系统操作风险控制: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实现系统开发和运行的分离;建立计算机机房的出入登记制度;在结算管理部下设立运行中心,统一负责全行各应用系统中业务数据的批处理及各类参数的设置与维护。
此外,在本行的风险预警系统和事后复核系统专门对操作风险进行事中和事后的监控,监控的工作由复核中心下设的风险预警部及业务检查部分别负责。
(七)跨区域经营方面的风险管理
对于跨区域经营,本行将重点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方案:
异地分行的管理团队将直接由总行委派,以保证本行的企业文化与经营理念在异地的贯彻;
对异地分行公司业务与个人业务实行条线结合、矩阵式管理,分行向总行进行双线报告,以强化总行政策与制度的执行;
异地分行中后台部门实行总行垂直管理,严格控制异地分行的经营风险。异地分行授信审批官、运营部、出账分中心、复核分中心(含档案管理)、财务核算分中心等由总行实行垂直管理;
异地分行执行总行的风险控制政策与流程,接受总行的监督与审计。总行每年对异地分行进行内控评价,以有效控制风险;
将风险管理纳入异地分行的考核体系。以RAROC 作为关键绩效指标,并结合经营管理目标、内部控制、团队合作等内容,采用平衡计分法,全面评价异地分行的业绩,激励异地分行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八)内部稽核
本行内部稽核工作由稽核部负责。稽核工作分为现场稽核和非现场稽核两部分。
1、现场稽核
(1)稽核对象:总行及支行各职能部门;上述部门的经营管理人员以及需要进行履责稽核的强制休假人员。
(2)稽核内容:对总行职能部门的稽核内容主要为各项业务经营管理情况和部门内部控制情况;对支行和总行营业部的稽核以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
(3)稽核方式和频率
常规稽核。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常规稽核;对新设单位满一年后进行一次常规稽核;对于在以前稽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机构,尤其是内部控制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的机构,可以缩短稽核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