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6企业排污被判赔养鱼户损失51万余元

大律师网 2018-05-24    人已阅读
导读:【环境损害】6企业排污被判赔养鱼户损失51万余元 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导致养鱼户损失惨重,检察机关支持受害者起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日前,李某等六名受害人获得了51万余元的经济赔偿。 2004年10月,经有关部门批

【环境损害】6企业排污被判赔养鱼户损失51万余元

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导致养鱼户损失惨重,检察机关支持受害者起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日前,李某等六名受害人获得了51万余元的经济赔偿。

2004年10月,经有关部门批准,李某等六人在重庆市垫江县境内的龙溪河养鱼。2006年1月22日,李某等人发现鱼大量死亡,经县环保局、渔政等部门调查取证,结论为“外来有毒物质污染是造成鱼死亡的直接原因”,价格认证中心评估损失价值为50万元。经进一步调查得知,位于垫江县龙溪河五龙桥河段上游的六家企业,向河水中排污,致使发生污染,造成李某等人所养的鱼大量死亡。

重庆市垫江县检察院得知此情况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上游六家企业排放工业废水,导致李某等人养殖的鱼大量死亡,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不受非法侵害,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被告某纸业有限公司等污染厂家连带赔偿李某等原告经济损失504998元、鉴定费7000元、评估费5000元,共计516998元。

相关阅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辨

一般医疗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区别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怎么进行

人身伤害案件多久能结案

修公路占用耕地有赔偿吗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