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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制订的《天津市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

大律师网 2018-05-25    人已阅读
导读: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制订的《天津市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制订的《天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1991年—19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制订的《天津市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制订的《天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1991年—1995年)》,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创建 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制订的《天津市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制订的《天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1991年—1995年)》,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1991年—1995年)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发〔1989〕22号)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字〔89〕第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天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1991年~1995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完善城市载体功能,全面提高本市卫生总体水平,培养市民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卫生意识,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动员全社会力量经过五年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市容整洁、环境优美、市政环卫设施配套、生态环境渐趋好转、城市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的国家卫生城市。
二、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健康目标
1.广泛全面地传播、推广健康教育,突出抓好群众不健康行为的改变和效果评价,到二000年人人享有自我保健能力。
2.市卫生健康教育所要成为普及教育的技术指导中心;区、街、镇要配备专兼职人员,形成教育网络;市、区及厂矿企事业单位要设有专项健康教育经费。
3.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厂矿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工人教育率达100%;健康教育社区示范点逐年全面铺开;搞好控制吸烟工作。
4.天津日报、今晚报、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要重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宣传,利用多种形式配合这项活动的开展,影剧院要定期加映卫生与健康教育宣传字幕和幻灯,市内主要街道和窗口单位、各医院、卫生院、公园、车站、机场、港口、旅游点等公共场所要设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市容、环境保护、除害防病、园林绿化等宣传橱窗和标牌。
5.把文明市民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同卫生宣传教育结合起来,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提高全民的文明卫生素质。增强市民的荣誉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人人明白、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创建热潮。
(二)市容环境卫生目标
城建的基础建设是改善市容环境的根本途径,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城市基础设施的“硬”件建设。
1.环卫维修及基础设施的建设
(1)实现道路清扫率达100%,夏秋季水洗率达30%。
(2)改造公厕六百座,使全市水冲放流公厕达73%,其中设有集中水箱或独立便器的达到30%,公厕各类设施完好率达95%;中、外环线之间,新建公厕一百座,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60%。
(3)垃圾要日产日清,全部实现集装箱密封运输,垃圾清运率达100%,垃圾处置率达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70%,环卫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2.加强城管监察和环卫监察管理队伍的建设,并依据有关法规,对市容环境进行全方位管理。
3.沿街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其合格率达100%;基建工地做到围场作业,文明施工;加强地下管道的养护和管理,市区道路平整,无污水外溢。集贸市场要有完善的上下水和必要的卫生设施,做到亮证(卫生许可证、体检证、营业执照)经营;加强对道路的综合治理,强化管理,美化市容街景。
4.绿化城区,美化环境。一九九五年底,市内六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二点九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17.5%,塘沽、汉沽、大港三个滨海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八点二九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17.6%。
(三)环境保护目标
1.净化环境,治理污染源。控制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为0.26~0.29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为0.10~0.12毫克/立方米,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为20~30%,汽车尾气达标率大于70%。
2.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6-97%,工业废水处理率为75~80%,城市污水处理率大于40%,城市地面水COD(化学耗氧量)平均值为6~7毫克/升。
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六十至六十一点五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七十一分贝,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为60~65%。
(四)窗口单位、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目标
1.火车站、港口、机场、长途汽车站、公园、旅游点、旅店、影剧院、舞厅、浴池、理发馆、体育场(馆)、游泳池、图书馆、商场(店)、医院及交通工具主要卫生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制订的《天津市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制订的《天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1991年—1995年)》,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1991年—1995年)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发〔1989〕22号)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字〔89〕第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天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1991年~1995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完善城市载体功能,全面提高本市卫生总体水平,培养市民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卫生意识,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动员全社会力量经过五年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市容整洁、环境优美、市政环卫设施配套、生态环境渐趋好转、城市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的国家卫生城市。
二、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健康教育目标
1.广泛全面地传播、推广健康教育,突出抓好群众不健康行为的改变和效果评价,到二000年人人享有自我保健能力。
2.市卫生健康教育所要成为普及教育的技术指导中心;区、街、镇要配备专兼职人员,形成教育网络;市、区及厂矿企事业单位要设有专项健康教育经费。
3.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厂矿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工人教育率达100%;健康教育社区示范点逐年全面铺开;搞好控制吸烟工作。 (共计3页) 上一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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