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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运会场馆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大律师网 2018-05-27    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税[2004]38号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你们《关于奥运会场馆占用耕地申请免征耕地占用税的请示》(京财税[2003]2118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批复如下: 为支持北京市
发布部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税[2004]38号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你们《关于奥运会场馆占用耕地申请免征耕地占用税的请示》(京财税[2003]2118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批复如下: 为支持北京市举办2008年奥运会,同意对奥运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 发布部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税[2004]38号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你们《关于奥运会场馆占用耕地申请免征耕地占用税的请示》(京财税[2003]2118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批复如下:
  为支持北京市举办2008年奥运会,同意对奥运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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