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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国知发规字[2004]135号文件内容更正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8-07-22    人已阅读
导读: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国知发规字[2004]135号文件内容更正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13 生效日期: 2004-12-13 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专利试点城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国知发规字[2004]135号文件内容更正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13 生效日期: 2004-12-13 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专利试点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
  国知发规字〔2004〕135号文件——关于编制知识产权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第6页倒数第3行的“...,并审定2005年工作计划...”应改为“...,并审定2006年工作计划...”。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
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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