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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8-07-30    人已阅读
导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环保总局《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环保总局《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环保总局 二00一年六月十五日)
按照环保总局、国家计委、水利部联合制定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00年规划目标完成情况核查办法》(环发〔2000〕205号),环保总局会同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监察部、建设部、农业部、法制办等8个部委组成核查组,于2001年2月25日至3月5日对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完成情况
核查组先后赴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以下简称四省)17地(市),实地抽查了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城市排污口、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饮用水保证工程、河道清淤及生态保护等情况,并就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拟采取的措施进行了研究。
(一)总体评价
“九五”期间,沿淮四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九五”计划》(以下简称《规划和计划》),关停了近5000家污染严重的小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从1994年30%提高到目前的90%,入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度削减,淮河干流和主要一级支流水质基本达到《规划和计划》确定的2000年水质目标,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断面水质也有明显改善,形成化学需氧量(COD)削减能力约100万吨/年,淮河水质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水污染严重地区的800多万元群众吃水困难基本得到解决,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目标完成情况
《规划和计划》要求,到2000年底淮河水体变清,具体指标有1项水质指标、1项总量控制指标、67座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和380个治理建设项目。
1.水质指标。水质指标是有机污染指标(以COD计),《规划和计划》要求,到2000年底淮河干流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支流达到Ⅳ类水质标准。目前,淮河干流有机污染指标基本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支流断面有机污染有所减轻,部分支流断面水质明显好转,达到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从治理前的1994年的10%上升到目前的72%。其中:河南省19个断面达标率为84%;安徽省淮河干流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支流21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1%;山东省18个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8%;江苏省15个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7%。
2.总量控制指标。《规划和计划》要求,到2000年底全流域COD入河总量为36.8万吨。目前,河南、山东及江苏省完成了削减任务,安徽省尚有4.72万吨的削减任务没有完成。
3.污水处理建设工程。《规划和计划》要求,到2000年底全流域应建设67座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后调整为52座。目前已投入运行11座,在建28座,未开工13座。其中河南省应建9座,已建成6座,在建3座;安徽省应建18座,在建10座,处在前期准备阶段4座,尚未启动4座;山东省应建11座,已建成3座,在建8座;江苏省应建14座,已建成2座,在建7座,尚未启动5座。四省总计已建、在建日污水处理规模为312.5万吨,占规划总规模的86%。
4.治理项目。《规划和计划》共确定380项治污工程,主要是饮用水保证工程、产业结构调整、清洁生产、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等。目前已完成311项,占项目总数的82%,其中:河南省完成83%,安徽省完成73%,山东省完成87%,江苏省完成79%。还有37个项目正在施工,32个项目尚未动工。
为解决污染严重地区群众的吃水困难,沿淮四省打井近3000眼,解决了近600万人的吃水问题;投资2亿多元,建成了江苏盱眙、连云港蔷薇河,安徽蚌埠、淮南等污染严重地区的引水和导污工程,解决了200多万人饮水困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沿淮四省的自查报告和这次淮河核查的情况看,目前淮河流域仍有一些二、三级支流水质为劣Ⅴ类水体,河流水色较深,28%的断面水质不能达到目标要求,水体中氨氮浓度很高,离群众对治污工作成果的期望还有差距。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工业企业按标准排放尚不稳定。少数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依然严重,执法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环保总局《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环保总局 二00一年六月十五日)
按照环保总局、国家计委、水利部联合制定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00年规划目标完成情况核查办法》(环发〔2000〕205号),环保总局会同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监察部、建设部、农业部、法制办等8个部委组成核查组,于2001年2月25日至3月5日对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完成情况
核查组先后赴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以下简称四省)17地(市),实地抽查了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城市排污口、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饮用水保证工程、河道清淤及生态保护等情况,并就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拟采取的措施进行了研究。
(一)总体评价
“九五”期间,沿淮四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九五”计划》(以下简称《规划和计划》),关停了近5000家污染严重的小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从1994年30%提高到目前的90%,入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度削减,淮河干流和主要一级支流水质基本达到《规划和计划》确定的2000年水质目标,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断面水质也有明显改善,形成化学需氧量(COD)削减能力约100万吨/年,淮河水质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水污染严重地区的800多万元群众吃水困难基本得到解决,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共计3页) 上一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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