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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布2012年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大律师网 2018-09-02    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 海关总署令年第29号)和2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并以20年第0号发布了调整后
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 海关总署令年第29号)和2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并以20年第0号发布了调整后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公告自202年月日起,商务部、海关总署200年第05号公告公布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同时废止。 公告规定,进口放射性同位素须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环境保护部审批后,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进口经营者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年第0号 发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全文收入中国海关律师网法规库“对外贸易管理类”项下“货物贸易限制法规目录”。 两用物项 出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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