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流程】平顶山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督工作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备案
建设工程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具备招标条件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招标备案。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是否合法,招标人资格或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将以下资料提交招标管理机构审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批准成立专门招标组织机构的文件,专门招标组织工作人员明细表
3、三个以上同类项目招、评标全套资料各一份。
委托代理招标的,接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将以下资料提交招标管理机构审查:
1、委托招标代理协议;
2、本项目代理人员明细表。
二、发布招标公告或递送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后,在发布和递送4个工作日前送交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招标公告应在指定媒体发布。
三、资格预审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出5个工作日前送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执法人员对资格预审过程采取旁站监督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四、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日前,招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发售给各投标人,投标人核对无误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在招标文件发售5日前,招标人应将招标文件送交招标管理机构审查
五、踏勘现场
需要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应当组织投标人勘察施工现场,便于投标人获取必要的信息。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记录纳入招标资料并送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六、质疑和答疑
招标人应采取书面形式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书面解答和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或修改,应首先经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的投标人。
七、标底或栏标价
招标人设立标底的,应委托具有编制资格的中介机构编制。标底应严格保密。标底编制计划和保密方案应经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必要时,招标监督人员对编制过程进行旁站监督检查。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应设立栏标价,栏标价应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公布。
八、投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更正、补充材料密封送达指定地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及更正在、补充材料后,应先检查密封情况,若符合要求,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更正、补充材料无效,招标人应拒收。
九、开标
开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有形建筑市场公开进行。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投标和开标时间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将变更原因和拟变时间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并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的程序如下:1、宣布到会人员和投标人;2、宣布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名单;3、按招标文件要求查验投标人证件;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拆封投标文件、唱标;6、各投标人对唱标结果签字确认;7、会议结束,投标人退场。
招标监督人员对开标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督检查。
十、 评标
评标工作程序:1、从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与招标单位技术人员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2、招标人宣布评标会议开始;3、按规定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4、招标人向评委介绍工程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5、评委学习招标文件,熟悉有关情况;6、评委对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并进行符合性审查,列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7、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判定是否存在废标和否决其有效投标;8、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及办法对合格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细评、比较、打分;9、对各评委打分进行统记、汇总;10、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11、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委签字认可;12、评标会议结束。
招标监督人员对评标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督检查。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工作开始之前宣读专家抽取工作纪律,在评标会议开始之前宣读评标工作纪律和专家回避规定。
十一、中标和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15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在有形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信息网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未被投诉或未发现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招标人发布中标公示和发放中标通知书应接受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