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1年下半年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工作的函

大律师网 2018-09-19    人已阅读
导读:关于请及时完成2011年下半年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工作的函 各有关省级质监站:   根据《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以下监理企业需完成资质的定期检验,请你站

关于请及时完成2011年下半年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工作的函

各有关省级质监站:

  根据《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以下监理企业需完成资质的定期检验,请你站于2011年12月1日前以正式文件将企业的核查情况和检验结论建议报部质监总站。

  联系人:胥云,联系电话:65292701,邮箱:xuyun@mot.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部质监总站水运处,邮编:100736.

  2011年下半年应完成水运工程监理资质定期检验企业名单

  部质监总站水运处
  2011年8月15日

  

2011年下半年应完成水运工程监理资质定期检验企业名单

责任编辑:蓝精灵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