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我在一个公司已经做四个月了,是三个月。试用期是一千八。试用期过后是两千五。如果我们厂搬走,我又不想去,可以赔钱吗又能赔多少还是最低工资
李文斌解答:这要看你要求解除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厂子搬迁,提供了班车或者有其他措施来保障员工上班,你辞职是没有补偿的。如果什么都没有,你这属于工作条件发生了转变,可与厂子协商,协商不能则解除劳动关系,厂子给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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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