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是一家外国企业到中国提供劳务,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例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所转让的无形资产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提示:因您提供的劳务在中国境内并取得收入,所以您应在劳务发生地缴纳营业税。
责任编辑:紫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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