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为何拒赔政府为群众购买的家庭财产险
生活在农村地区的朋友注意了,你是否知道农村居民住宅有政府统一买了家庭财产保险呢
尽管保费只有十元,可全溧阳所有农村居民算一起的话政府为了这一民心工程也花了不少钱,确实是为了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实事。
可是我在与投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溧阳分公司打了几天交道后发现政府这一民心工程在保险公司这一环节要流产了。
2009年8月台风“莫拉克”进入溧阳时,我父母住宅辅房被风雨吹刮倒。保险公司公司姓狄的经办人,在看了现场后拒赔,理由是农村投保范围太广,台风影响的面积太大,万一有客户成功理赔,其他有损失的客户得知后会效仿,范围太广,公司损失太大,所以老板肯定不会同意。
当时我通过95518热线投诉后,溧阳分公司一姓马的负责人主动与我联系,但答复还是拒赔,理由是我所遭受损失的辅房系猪圈,不在投保范围之内,本人一再和他解释,辅房内有农村生活所用的必要的设备,如澡堂、卫生洁具,确为生活所必须,不可能是猪圈。但该负责人坚持称该辅房是猪圈,并讲出“你家人居住在猪圈中”这类不文明的语言。
为此我特意保险公司网站,查阅相关条款,条款十分明确:
第一条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
二、室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
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衣物和床上用品;
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真是不看不知道,看了更疑惑,我父母居住的房屋的辅房作为住房的一部分,其性质已经在房屋产权证中写的很清楚,而且房屋内有必要的生活设施,为何保险公司相关人员断定该辅房是猪圈并拒赔,难道真是担心一旦有成功理赔案例,后果不堪设想吗!
请大家来评评,作为老百姓该如何维权,也希望政府部门能将民心工程进行到底,切实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