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
大律师网
2021-02-05
人已阅读
导读: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大律师网
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交通工具罪】
2021-02-05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
2021-02-05
《刑法》第八十四条【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
2021-02-05
《刑法》第八十三条【考验期限】
2021-02-05
《刑法》第八十二条【程序】
2021-02-05
《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
2021-02-05
《刑法》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
2021-02-05
《刑法》第七十九条【程序】
2021-02-05
《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
2021-02-05
《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
2021-02-05
《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
2021-02-05
《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
2021-02-05
注册
登录
律师加盟
法规条例
查找律师
法律咨询
合同范本
律师注册
法律新闻
法律常识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