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不可抗力】
大律师网
2021-03-02
人已阅读
导读:
第一百八十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八十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大律师网
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2021-03-02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连带责任】
2021-03-02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七条 【按份责任】
2021-03-02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义务与责任】
2021-03-02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五条 【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
2021-03-02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条 【委托代理终止的例外】
2021-03-02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 【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
2021-03-02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表见代理】
2021-03-02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意思表示的撤回】
2021-03-02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 【意思表示的作出方式】
2021-03-02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九条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生效时间】
2021-03-02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八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生效时间】
2021-03-02
注册
登录
律师加盟
法规条例
查找律师
法律咨询
合同范本
律师注册
法律新闻
法律常识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