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建筑物等设施的流转而一并处分】
大律师网
2021-03-05
人已阅读
导读:
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建筑物等设施的流转而一并处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建筑物等设施的流转而一并处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大律师网
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及其补偿】
2021-03-05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
2021-03-05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2021-03-05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一条 【集体所有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法律适用】
2021-03-05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
2021-03-05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三条 【善意取得的动产上原有权利的消灭】
2021-03-05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
2021-03-05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
2021-03-05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义务】
2021-03-05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尽义务】
2021-03-05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 【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属】
2021-03-05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
2021-03-05
注册
登录
律师加盟
法规条例
查找律师
法律咨询
合同范本
律师注册
法律新闻
法律常识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