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条 【替代履行】
大律师网
2021-03-10
人已阅读
导读:
第五百八十一条 【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八十一条 【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大律师网
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
2021-03-10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
2021-03-10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
2021-03-10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
2021-03-10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权债务混同】
2021-03-10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务免除】
2021-03-10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 【提存物的受领及受领权消灭】
2021-03-10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三条 【提存对债权人效力】
2021-03-10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二条 【提存通知】
2021-03-10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的清偿抵充顺序】
2021-03-10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的从权利消灭】
2021-03-10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的义务】
2021-03-10
注册
登录
律师加盟
法规条例
查找律师
法律咨询
合同范本
律师注册
法律新闻
法律常识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