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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七条 【受托人转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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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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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七条 【受托人转移利益】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七条 【受托人转移利益】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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