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保护费,首先就行为而言是一种暴力、胁迫的行为,而针对结果来说是非法获取了他人钱财,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构成的罪名是有多种的,具体需要根据实际的行为结果来进行定论。
如果使用暴力的手段进行要挟受害人获取财务,在行为上是符合抢劫罪名的。在这个罪名下是有可能将要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最高死刑的刑罚。
在犯罪次数上多次进行收取保护费的情况,且在公共场所闹事等都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名,在这个罪名下有五年以下到十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如果对被害人进行威胁或要挟,迫使其交出财物,因此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个罪名的刑期则是在三年以下到十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名的界定是有着多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一般主体就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有着可以负起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主观方面需要满足故意构成,对于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的藐视。
在这个罪名中被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以判定这个罪名的严重程度也需要根据对公共秩序影响的严重程度进行判断。
客观方面罪名体现一般是,无事生非,无理取闹,随意殴打踢人,横行霸道等各种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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