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医生在诊疗活动中因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如错误用药、诊疗失误等行为,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过错可能包括未对患者进行必要的过敏史询问、未按照规定进行过敏试验等。
然而,如果患者由于自身特殊体质等原因出现过敏症状,且医生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那么医疗机构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如果医务人员在用药过程中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按照诊疗规范进行了用药操作,而患者由于自身特殊体质等原因出现过敏症状,这种情况下通常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但如果医务人员在用药前未对患者进行必要的过敏史询问等,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过敏试验等,导致患者因用药而出现过敏等不良后果,且这种不良后果与医务人员的过错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以上就是关于“2025医生开药导致过敏责任谁负责?”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在上文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有相关问题也都可以咨询大律师网,海量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