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证仅登记户主不代表其他家庭成员丧失权益,核心依据是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相关法律对此有明确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清晰表明承包权归属整个农户家庭,而非户主个人单独所有。
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一步细化权益边界,明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要以家庭承包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履行相应权利义务,即便未登记在确权证上,仍平等享有承包经营权、收益分配权和继承延续权。
合法家庭成员范围涵盖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分户且无独立承包地的子女、长期共同生活的父母,以及在婆家未分地的外嫁女、入赘女婿等特殊群体。
需特别注意,确权证作为权属公示凭证,未登记虽不剥夺法定权益,但在土地流转、征地补偿核算、继承公证等场景中,需额外提供户口本、二轮承包合同、村委会亲属关系证明等佐证材料,不仅增加办事流程,还可能因材料缺失引发权益争议,提升主张成本。
为彻底规避权益风险,漏登家庭成员应按规范流程办理补登,整个过程有明确法律依据和操作标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簿记载有误的,可申请更正登记,这是补登的核心法律支撑。
补登需遵循申请—核实—审核—登簿四步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
由户主或漏登成员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漏登原因并附完整材料,包括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原土地承包合同、确权证原件,特殊群体需补充专项证明,如外嫁女需提供婆家未分地证明。
第二步:村级核实
村委会调取二轮承包台账等原始底档核实资格后,在村集体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则出具盖章证明并上报乡镇农业农村部门。
第三步:层级审核
乡镇部门初审后提交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部分地区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查与实地核实。
第四步:登簿换证
审核通过后办理更正登记,换发新确权证,原证收回作废,整个流程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多数地区不收取登记费,仅换发证书时可能收取10元工本费。
需注意,已分户或在别处取得承包地的人员不符合补登条件;材料虚假将被驳回并承担责任,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部分地区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线上提交材料,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主管部门确认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