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最快的方式通常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是几种可能较快的离婚途径:
1. 适用条件:
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核心问题分歧不大,有协商基础,且一方希望快速离婚,另一方虽同意离婚但可能拖延或不愿去民政局。
2. 操作流程:
准备材料: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证据材料(如感情破裂的证据)。
网上立案: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或当地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申请,选择“诉前调解”。
组织调解:法院分配调解员,调解员组织双方线上或线下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协议。
出具调解书:法院审查调解协议,确认合法后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之日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诉讼离婚(符合法定感情破裂情形)
1. 适用条件:
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或双方争议巨大无法调解,但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法定感情破裂情形(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2. 操作流程:
收集证据:如家暴证据(报警记录、伤情鉴定等)、同居/出轨证据(照片、聊天记录等)、分居证据(租房合同等)。
委托律师:建议聘请专业婚姻家事律师,梳理证据、撰写诉状。
提起诉讼: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根据证据判断是否判决离婚。
三、协议离婚(前提条件成熟时)
1. 适用条件:
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完全达成一致,且无争议。
2. 操作流程:
准备材料: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
共同申请: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领取离婚证: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若双方能就核心问题达成一致,诉前调解离婚是最快的方式,可绕过冷静期;若存在争议但能证明感情破裂,诉讼离婚可能通过快速判决实现;若双方完全无争议,协议离婚在冷静期后也可较快完成。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合规并保护自身权益。
两人都同意离婚也无法当天申请当天领证,离婚冷静期为协议离婚的法定必经程序,即时领证无任何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以强制性条款设立冷静期,核心目的是落实“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的指导思想,为夫妻双方预留审慎思考的空间,减少因冲动决策引发的后续纠纷。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后,需先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启动冷静期计时,冷静期内仅处理撤回申请事宜,不开展审查发证工作。
冷静期届满后,婚姻登记机关还需核对双方证件材料、确认离婚协议一致性,符合条件的才予以登记发证,整个流程至少跨越三十日。
需明确的是,即便双方对所有事项无争议、材料齐全,也无法规避冷静期要求,“当天领证”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
若双方急于离婚,需提前协商一致核心事项、备好书面协议,在冷静期内保持意见一致,避免因一方撤回导致流程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