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刑事处罚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保留公职。对于公职人员来说,是否保留公职,要看犯罪性质、处分依据以及是否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也就是说,法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后,公职人员通常至少会被撤职。
如果案件引发较大社会影响,或者行为严重违反公职纪律,仍可能被开除。
如果公职人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宣告缓刑,一般会予以开除。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也应当开除,只有在案件情况特殊、撤职更为适当,并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时,才可以不开除。
此外,法官、检察官等特定岗位人员如果因犯罪被免予刑事处罚,通常还要依法免除职务,不能继续担任原职。所以免予刑事处罚不等于保住公职。是否保留公职,要由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照政务处分规定作出处理。
免予刑事处罚一般会有案底。因为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是法院已经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只是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案底通常指犯罪记录。按照《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犯罪记录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无罪外,其他情况一般应当视为无犯罪记录;如果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即使免予刑事处罚,也属于有犯罪记录。
因此,免予刑事处罚后,个人通常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记录会影响部分岗位入职、政审、职业资格申请等事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案件最终被认定不构成犯罪,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且未经法院定罪,一般不形成通常意义上的刑事案底。未成年人符合条件的犯罪记录还可能依法封存。
综上所述,免予刑事处罚不等于无罪,也不等于完全不影响工作。公职人员可能被撤职或开除,普通人也会留下犯罪记录。遇到此类情况应尽快核对判决书内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