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商事律师
提问
经济犯罪案件控告
经济犯罪案件的控告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有权机关,举报或指控某人或单位涉嫌实施了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1
控告的法律依据与管辖
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1 管辖上,经济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居住地管辖。1
控告的条件与程序
控告经济犯罪案件,通常需要提供涉嫌犯罪的基本事实和证据材料。公安机关对控告材料的处理有明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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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条件:如果控告的经济犯罪案件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作出生效裁判的民事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或有牵连关系,且符合特定情形(如民事案件因发现经济犯罪嫌疑被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等),公安机关应当立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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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协调:若案件与民事案件有关联但不属于同一法律事实,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但不得以刑事立案为由要求人民法院移送案件或中止诉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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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材料处理: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审查控告材料,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通知控告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