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去世,一次性抚恤金全部给遗孀还是遗孀和子女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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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09 22:40
向TA提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根据该法规,遗孀与子女应该均分。抚恤金具有不纳税、不计个人收入和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的特点。欢迎工作时间垂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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