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面车,开发商说不买车位,车不让进,之前说的没有这一说,后来交完房之后,突然又说小区地面上车位以长期租赁方式,3到6万不等,不买不交的话,不让进车,这合法吗?
人
发表于 2021-07-05 11:29
向TA提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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