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本人信用卡恶意透支一案,总金额是3453元,算不算刑事案构不构成犯罪?
人
发表于 2021-07-14 10:06
向TA提问信用卡恶意透支很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会以信用卡诈骗案进行立案追诉。而这个立案标准必须达到相应的金额,即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0元以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发表于 2021-07-14 10:56
向TA提问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成立条件如下:《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发表于 2021-07-14 11:24
向TA提问恶意透支要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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