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您好,我们业主在和府城名著开发商盛融万恒地产签订购房备案合同时,关于延迟交房违约,合同写了因业主原因延期交房的,180天内的业主要赔付给开发商总房款万分之三每日的违约金,因开发商原因延期交房的,180天内的开发商赔付给业主总房款万分之三违约金。这里它没加每日这两个字,我们有些业主据说在签时发现了这个问题,开发商说所有合同都一样你可以不签不买,但这些话未留下音视频。现在开发商延期半年交房,原定20年12月30日,在12月14给业主邮寄延期通知书,说明的延期理由1疫情沈阳市允许缓两个月交,再加上冬季1-3月停工;2因沈阳政策增加某某验收手续,需要办理时间,也是延期原因。情况如上,请问开发商是否属于延期违约?合同关于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内容说法是否不合理,有起诉的价值吗?谢谢解答

辽宁-沈阳 发表于:2021-07-16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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