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退房,因为开发商证件不全
人
发表于 2021-07-31 13:56
向TA提问首先,合同如果已经签订,一般是不可以的反悔的。如果说房子与卖方所说的不同,有欺诈行为,这是可以投诉的。
在这些情况下可以要求退房:
1、延迟交付房屋
在管理中明确规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超期限时,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且要求退房,要开发商返还房款及利息,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损失等。当然,也不一定非退房,也可追究违约责任,购房者有权选择。如开发商逾期交房但未超过规定期限,购房者不能退房,只能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2、开发商缺“证”,导致合同无效
开发商预售须“五证”齐全,也就是开发商须证件齐全才能卖房。如证件不全,属违法操作,当然,这时与签署的合同属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如开发商未经同意擅自变更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且造成质量受损。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可依据合同要求赔偿损失或退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合同消灭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发表于 2021-07-31 14:38
向TA提问可以。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因此,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特别是如果购房者买房时,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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