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诉讼,我们在一家物业公司做了一年多的夜班保安,物业公司没有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又拖欠我们三个月的工资了,我们已向劳动争议仲裁伸诉了,要求公司给我们一次性支付三个月的工资,另外给我们支付一干元补偿款,但公司和我们私谈了,只能给我们支付工资,没有补偿金,最后双方没谈成,现在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人
发表于 2021-07-23 14:08
向TA提问劳动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经的前置程序,必须在发生劳动争议一年之内提起,逾期不予受理,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发表于 2021-07-23 14:43
向TA提问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你需要证明你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你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公司曾经发给你的一个月工资的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出入卡,考勤卡,工作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发表于 2021-07-23 15:19
向TA提问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若劳动者有正常上班的(说明劳动关系存续,且有正常上班),则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工资。若劳动者没有上班也未向用人单位请有薪假的,或已经跟用人单位终止及解除劳动有关系的,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
但是,如果由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起“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仲裁或诉讼请求的,最终员工请求获得支持的,仲裁或诉讼期间,公司应按照员工正常上班向其支付劳动争议期间工资。
若员工没有提起这方面的请求,只是要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则就不可以再要求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了。
综上,仲裁期间要不要支付员工工资,关键看几个条件:一是看劳动关系是否存续;二是看员工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全文》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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