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许纷,提前一个月打离职,当时承诺让我月底走,等我走的时候,又以没招下人为由变褂了。
人
发表于 2021-07-31 14:33
向TA提问可以,具体流程如下:
1、提前一周或一个月就可以离职,交接工作事务;
2、离职后让离职单位人事部提供“离职证明”、“劳动解除合同”;
3、拿回自己“劳动手册”、“社保保险卡”自己妥善保管好;
4、下个月自己五险一金就停掉了,可以去辖区社区、街道领失业金领满一年;
5、如果要自己缴纳可以到社保保障中心办理托管,根据自己情况缴纳社保及养老等;
6、自己缴纳属于灵活性社保、养老和企业缴纳完全不一样;
7、如果要办理先去社保局/中心办理业务,签订托管协议服务,填写个人档案及个人信息,再去江苏银行办理开户养老存折,每月25号之前缴纳,如果不缴纳或忘记缴纳,要扣个人滞纳金。
8、提供材料有这些:个人身份证(原件二代)劳动手册、社保卡、社保转移单、原单位的离职报告证明等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发表于 2021-07-31 14:56
向TA提问通常当事人应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
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发表于 2021-07-31 15:38
向TA提问不可以,但是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即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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