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没通知当事人就缺席审判,怎么解决?
人
发表于 2021-08-02 13:59
向TA提问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通知双方在一定时间到法院参加开庭,被告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后,在开庭时间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开庭。但由于离婚案件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庭,方便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第一次传票被告不到庭的情况,法院一般会安排第二次传票送达。第二次被告依然不到庭,法院会按缺席开庭。但在缺席开庭的情况下,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法院一般判决双方不予离婚。原告在收到法院不予离婚的判决书后,在判决书生效后过六个月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发表于 2021-08-02 14:28
向TA提问符合条件是可以的。离婚案件中,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在此情形下,适用公告送达。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在报刊上登载公告,即依法向对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期满后,另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便可依法缺席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的方式分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公告送达等七种方式。离婚公告送达也适用上述规定,即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形下,才适用公告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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