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去年欠我多元钱,一直不还,有欠条,我可以起诉他么?我本人无法一直在外地,可以请求律师代理么?律师费用是多少!
人
发表于 2021-08-03 14:26
向TA提问有欠条不还款,债权人可以准备欠款起诉状、证据材料(欠条等),资金往来记录,最后一次催款的证据(证人、录音资料等),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将欠条的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法院。法院收到欠款起诉书后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就给予立案,然后就是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发表于 2021-08-03 14:50
向TA提问如果有欠条且对方不还钱,应向法院起诉。其中起诉流程主要是:先准备诉讼材料,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审判。诉讼最关键的在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要承担不利后果。要证明别人借你钱只有借据、收据、欠条这些证据还不够,有借据、收据只是证明借款关系成立,但不能证明是否履行。所以你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①借据、收据、欠条;②付款凭证,即款项转移证明。只有你能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和款项转移两个事实,法院法官才会认定借款确实已支付,你的诉求才会被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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