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其他员工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一名员工一直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经将近有一年多的时间了,现在公司把他辞退了。这样需要对他进行补偿吗?
人
发表于 2013-05-13 15:53
向TA提问你好,要有员工不签署劳动合同的证据。若有此证据则不是公司辞退而是双方不能就合同达成一致,可不补偿。若无此证据,则需要补偿。
发表于 2013-05-13 21:02
向TA提问需要补偿双倍工资
发表于 2013-05-13 22:22
向TA提问需要补偿双倍工资
发表于 2013-05-13 23:31
向TA提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如果你在劳动中没有明确的过错,可以要求双倍补偿。
发表于 2013-05-14 08:59
向TA提问你好,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需要进行双倍补偿,并且还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发表于 2013-05-15 12:20
向TA提问你好,应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另外可以索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发表于 2013-05-14 16:59
向TA提问公司要补偿。
发表于 2013-05-16 12:25
向TA提问经济补偿金,都可以申请
发表于 2013-06-12 21:19
向TA提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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