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原股东A将个人股权转让给自然人B,转让的个人所得是10万元,A股东想把这笔10万的所得全部用于捐赠给慈善机构,请问可以这样操作吗?这样的话A股东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人
可以操作,且可抵扣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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