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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交通运输部关于恢复收费公路收费的公告

行政处罚程序 2020-05-12    人已阅读
导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方便食品运输,疫情期间,全国收费公路是不收费的。2020年4月2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恢复收费公路收费的公告:经国务院同意,恢复全国收费公路收费。收费时间从2020年5月6日开始。具体内容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经国务院同意,恢复全国收费公路收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恢复收费时间。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二、继续落实法定免费通行政策。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军队车辆(含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继续享受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

  三、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专用快捷通道,加强现场通行秩序引导维护,保障疫情防控等应急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0年4月28日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有关“2020年交通运输部关于恢复收费公路收费的公告”的法律常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致电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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