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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政务大厅里领出假矿权证 引发关注

大律师网 2011-09-09    人已阅读
导读:某报报道《国土部政务大厅里领出假矿权证》自9月5日见报后,即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今天发

  某报报道《国土部政务大厅里领出假矿权证》自9月5日见报后,即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今天发表郑重声明表示,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不存在所谓从国土部政务大厅里“领出”假矿权证的问题。


  《国土部政务大厅里领出假矿权证》报道称,河北企业家张连军和杨卫国花费500万元办理矿权证,从国土部政务大厅工作人员那里接过装有探矿权证的档案袋后,便开始规划铁矿的开采。但后来得知,矿权证是假的。


  国土部工作人员在接受这家媒体采访时表示,当时仅是帮忙转交档案袋,整件事与国土部无关。


  针对这篇报道,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在声明中表示,公安机关在今年4月就对该事件进行了立案调查。据办案人员初步调查,这是一起典型的社会诈骗案。


  同时,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从未接收过“日新商贸”提交的河北省迁安市爪村铁矿的探矿权申请,也未向“日新商贸”发放过勘查许可证,不存在所谓从国土部政务大厅里“领出”假矿权证的问题。


  根据国土资源部2009年第22号公告,新立探矿权无需国土资源部给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函,所谓“开探字(2010)1126号”《探矿权申请调查函》纯属伪造。


  国土资源部表示,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办事流程公开、程序严格。办理探矿权申请无需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符合条件者直接到政务大厅办理即可。该部政务大厅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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