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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因安置房质量问题受处

大律师网 2011-11-27    人已阅读
导读:中国大律师A> 安徽省太湖县最大拆迁安置小区出现裂缝、渗漏等质量问题经媒体曝光后引起广泛关注,日前,安

  中国律师A> 安徽省太湖县最大拆迁安置小区出现裂缝、渗漏等质量问题经媒体曝光后引起广泛关注,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就该问题处理情况等发布通报,太湖县常务副县长李琳等七名官员分别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太湖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因未经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而擅自开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50万元罚款。


  太湖县龙安商贸小区是太湖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被征地农民建设的安置小区,计划建设房屋36幢,建筑面积约13.2万平方米,是太湖县最大拆迁安置小区,目前已入住165户。但被征地农民入住后不断出现房屋质量有问题。后经调查检测,该小区已入住的23幢房屋中,有7幢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为csu级,即显著影响整体承载能力,应采取处理措施,且有少数构件必须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其余16幢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为bsu级,即尚不显著影响主体结构整体承载能力,有极少数构件需采取处理措施。


  调查认为,造成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建设行为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不严、存在偷工减料行为等,据此,分别给予太湖县常务副县长李琳行政警告处分;县经开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王辉行政记过处分;县经开区纪工委书记杨晓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吴和平党内警告处分;县经开区建设环保局副局长胡小明行政记过处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股股长赵国锋行政记过处分;县经开区建设环保局科员吴承汉行政记大过处分。责令太湖县经开区管委会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处以50万元罚款;责令太湖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处以2万元罚款;责令鉴定为csu级房屋的6家施工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4%的罚款,停业整顿3个月,对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并处单位罚款数额10%的罚款;责令鉴定为bsu级房屋的3家施工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4%的罚款,对项目经理记录不良行为;责令安庆市大地监理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处以100万元罚款且降低资质等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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