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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协议书何时生效?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何?

大律师网 2020-10-26    人已阅读
导读:群众发生纠纷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说和的,可以通过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人民调解”的相关内容,那么,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方式有哪些?人民调解协议书何时生效?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何?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方式有哪些?

人民调解协议书何时生效?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何?

  《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根据本条规定,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签订调解协议书;另一种是达成口头协议。

  1.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书面证明。产生纠纷的当事人,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客观反映,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果,是保证当事人按照达成的协议履行的基础,也是当事人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凭据。调解协议书一般需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根据人民调解的实践,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八条对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作了规定,即载明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的事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和期限等。

  2.口头协议。目前,人民调解调解的民间纠纷仍然以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为主,这类纠纷经过调解后,当事人的气消了,当即赔礼道歉,或者答应马上履行承诺的情况也是很普遍的,不需要制作调解协议书。事实上,大量的调解工作在调解完后双方矛盾纠纷就解决了,不需要也没有必要制作调解协议书,法律应当根据人民调解的性质及实际,实事求是地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方式,既可以是制作调解书的形式,也应当允许达成口头协议的方式,尊重当事人对达成调解协议方式的选择。

  需要注意的是,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依照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要为当事人制作调解协议书;如果当事人提出不需要制作调解协议书,愿意自觉履行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实践中,达成口头调解协议的,调解员要将达成的口头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录下来。达成调解协议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形式还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主要根据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决定,不以民间纠纷的类型划分。

人民调解协议书何时生效?

人民调解协议书何时生效?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何?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不只是一个形式上的要求,更重要的是由此体现当事人对协议内容的确认,在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会同时对协议的内容作出考虑,只有在自愿的情况下,才会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继尔履行协议。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一方面表明调解协议在经过调解员调解后达成的,另一方面也是对协议内容的确认。

  调解协议书经当事人及调解员、调解委员会签名、加盖印章后生效。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条规定,这种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调解协议书制作完成后,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当事人留存的调解协议书可以作为履行协议或者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根据。

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何?

人民调解协议书何时生效?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何?

  《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主意思的体现,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约定履行,无正当理由,不应反悔。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履行,也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督促其履行。而且,调解协议的约束力主要靠当事人的道德水平和诚信理念,自觉履行,“说话算话”是老百姓最朴实的衡量人诚信的标准。

  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不意味着纠纷的彻底解决,只有当事人完全履行了调解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才能最终实现案结事了。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适时进行回访,并就履行情况做出记录。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需要注意的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只能“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如果当事人仍然拒绝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能“强制”当事人履行,只能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建议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以其他方式解决纠纷。

  在实践中,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绝大多数当事人都能自觉履行,而且有很多是即时履行完毕的,如赔礼道歉、小额赔偿等,但也有一些当事人认为自己吃亏了,不愿意履行调解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都会在调解协议履行期届满后对当事人进行电话或者实地回访,了解当事人履行协议的情况,听取当事人的反馈,发现当事人有未完全履行调解协议情况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做好当事人的说服工作,督促其及时履行,如果发现调解协议的内容确有不当,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也可以再次调解变更原协议或者撤销原协议,达成新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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